本政策措施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,《東莞市關于推動工業企業開展新一輪技術改造的若干措施》(東工信〔2023〕247號)同時廢止。由東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印發的各類政策文件規定與本政策措施不一致的,以本政策措施為準。本政策措施中,第(五)條、第(六)條、第(十)條、第(十三)條、第(十四)條中
2025-06-05 【項目申報熱門政策】 Tags: 東莞市項目申報 關于加快推動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