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4-09-23來源:趙云經理
青年博士來廣州創新創業能享受-博士安家費
博士安家費
根據《廣州市貫徹落實〈關于加快新時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〉的實施意見》,來穗博士可申請最高20萬安家費。
(一)基本條件
1.遵紀守法,思想品德端正;
2.應為全日制博士并取得博士學位;
3.2017年12月5日起,以博士身份與市屬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(聘用協議),且簽訂勞動合同(聘用協議)時年齡在35歲以下(含);
4.具有本市戶籍,在市屬企事業單位全職工作,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(1)與市屬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(聘用協議),并有連續1年在市屬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新近記錄。限于在我市市屬企事業單位工作期間申請;
(2)在我市自主創業,并有連續1年在市屬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新近紀錄。申報在企業注冊登記時應為企業股東或權益人,限于在我市自主創業期間申請。
(二)享受待遇
1.對符合條件的境內博士,市財政一次性予以10萬元安家費。
2.對國(境)外引進的符合條件的博士,市財政予以20萬元安家費,分兩期發放,每期10萬元。